本週不講道理,講愛情。
兩個身邊的例子,說真的讓我感動到一個屁滾尿流,
(靠…
成語是這樣用的嗎?)好了無論是用對還是錯,兩個身邊的例子,說真的讓我感動到一個屁滾尿流,
(靠…
總之就給他感動而且到淚奔的程度。兩個男方贊同女方反對的例子。
案例一
人物介紹
男生東勢小鎮的一個平凡家庭,在國外工作,受雇於某企業。
女生留美碩士,台北小康家庭。
記得是六七年前吧!女生的碩士生涯還沒結束,
男生怎麼認識且交往的這一段我們就先略過,
因為女孩子的父母從來沒有認同過男方,就只因為一句門當戶對。
男生的職業與學歷都不如女方家想的那麼美好,
這段愛情一直是在一個不被祝福的情況下產生。
當女孩畢業那一年,毅然決然的飛往男生工作的國家,
而不回台灣,
當做是跟自家人的一個無言抗議,剛飛到男生的國家時,
開始積極的找工作,也找到一個會計的工作,
不過他們的心至少這個時候是在一起的,
縮短了距離上的困擾,
以前是美洲跟亞洲的距離,
現在雖然不在台灣卻是在同一個國家。
經過了半年,女孩的家人看到了她的強硬,
也稍稍軟化答應她在國外工作,家人的心疼,
是那女孩不是學以致用的留美碩士,出國工作,
賺那不到台幣四萬,
只為了跟那小夥子在一起,
兩個人陸續的在國外穩定的交往,
也度過了好幾年,
女方的家人知道女生的堅持,慢慢的也鬆口了,
男生漸漸的也走進女生家中,
而女生的家人雖然從剛開始的反對到底…慢慢接受…也沒有那麼差
案例二
故事發生在台灣台北,兩個人相識相戀的地方。
男生35歲,獨身來台北奮鬥的小伙子,
(
這個年紀應該是老伙子了)屏東人,長的跟筆者一樣忠厚老實。(故事發生在台灣台北,兩個人相識相戀的地方。
男生35歲,獨身來台北奮鬥的小伙子,
(
噁…)
女生28歲,台中人,留英碩士,
筆者覺得長的比林志玲差一點而已。
交往初期兩個人都在台北工作,女生跟母親談這男生的問題,
母親給她個忠告,先不要提,否則一定會有家庭革命,
兩年後,
男生被調到大陸去工作,女生?去?留?分?
思考後女生選擇了善意的謊言,說她被公司調到大陸,(根本就是私奔)
然後在男生工作地點的附近租屋找工作,
以女生留英碩士在任何地方找工作實在都很容易,
兩個人在大陸兩年後男方真的也有年紀了,
女方父親的反應真是出乎女孩子意料之外,
一起吃個便飯聊個天…
喝個咖啡…居然長達12HR的時間,
父親都沒有意思請男生進家裡(都在外面的餐廳)。
隔天…女孩被叫到父親前訓話,
從小開始念…到英國…花錢栽培…
男生都幾歲了還在領死薪水,
總之就是一個門不當戶不對,
反對到底。
女孩的母親跟女孩的長輩,慢慢的也跟女孩的父親溝通;
多年前女孩的父親也是一無所有從東部來到台中,經過了四十幾年…
後來,經過半年的努力與兩三次的見面溝通,鬆口了…
建國百年的今年給各位獻上這兩個故事,我說的很簡單,
但過程是很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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