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

愛情相對論:堅持的愛情


本週不講道理,講愛情。
兩個身邊的例子,說真的讓我感動到一個屁滾尿流,
(靠…
成語是這樣用的嗎?)好了無論是用對還是錯,

總之就給他感動而且到淚奔的程度。兩個男方贊同女方反對的例子。




案例一
人物介紹
男生東勢小鎮的一個平凡家庭,在國外工作,受雇於某企業。
女生留美碩士,台北小康家庭。
記得是六七年前吧!女生的碩士生涯還沒結束,

男生怎麼認識且交往的這一段我們就先略過,當女孩子快要畢業的時候男生開始焦慮了,

因為女孩子的父母從來沒有認同過男方,就只因為一句門當戶對。

男生的職業與學歷都不如女方家想的那麼美好,

這段愛情一直是在一個不被祝福的情況下產生。

當女孩畢業那一年,毅然決然的飛往男生工作的國家
而不回台灣,
當做是跟自家人的一個無言抗議,剛飛到男生的國家時,

開始積極的找工作,也找到一個會計的工作,小兩口沒有在台灣的支持,
不過他們的心至少這個時候是在一起的,
縮短了距離上的困擾,
以前是美洲跟亞洲的距離,
現在雖然不在台灣卻是在同一個國家

經過了半年,女孩的家人看到了她的強硬,

也稍稍軟化答應她在國外工作,家人的心疼,

是那女孩不是學以致用的留美碩士,出國工作,
賺那不到台幣四萬,
只為了跟那小夥子在一起,
兩個人陸續的在國外穩定的交往,
也度過了好幾年,
女方的家人知道女生的堅持,慢慢的也鬆口了,

男生漸漸的也走進女生家中,

而女生的家人雖然從剛開始的反對到底慢慢接受也沒有那麼差





案例二
故事發生在台灣台北,兩個人相識相戀的地方。
男生35歲,獨身來台北奮鬥的小伙子,
(
這個年紀應該是老伙子了)屏東人,長的跟筆者一樣忠厚老實。(
噁…)


女生28歲,台中人,留英碩士,
筆者覺得長的比林志玲差一點而已。

交往初期兩個人都在台北工作,女生跟母親談這男生的問題,

母親給她個忠告,先不要提,否則一定會有家庭革命,
兩年後,
男生被調到大陸去工作,女生?去?留?分?


思考後女生選擇了善意的謊言,說她被公司調到大陸,(根本就是私奔)

然後在男生工作地點的附近租屋找工作,就只是為了不想談遠距離的戀愛。

以女生留英碩士在任何地方找工作實在都很容易,

兩個人在大陸兩年後男方真的也有年紀了,趁著大陸的十一長假先帶男方回去見女方的父母。

女方父親的反應真是出乎女孩子意料之外,
一起吃個便飯聊個天…
喝個咖啡…居然長達12HR的時間,

父親都沒有意思請男生進家裡(都在外面的餐廳)。


隔天…女孩被叫到父親前訓話,
從小開始念…到英國…花錢栽培…
男生都幾歲了還在領死薪水,
總之就是一個門不當戶不對
反對到底。

女孩的母親跟女孩的長輩,慢慢的也跟女孩的父親溝通;

多年前女孩的父親也是一無所有從東部來到台中,經過了四十幾年…

後來,經過半年的努力與兩三次的見面溝通,鬆口了…






建國百年的今年給各位獻上這兩個故事,我說的很簡單,
但過程是很辛苦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